稅籍登記是成立公司、行號其中一個重要的步驟,稅籍登記是什麼?沒有申辦會如何受罰?哪些行業可以免辦稅籍登記?以下一一為你解析。
一、什麼是稅籍登記?
1. 稅籍登記又稱作營業登記,是依據營業稅法向主管機關-國稅局登記稅籍,可供報繳營業稅、營所稅之用。
2. 依據營業稅法28條,營業人的固定營業場所應於開始營業前,向國稅局申請稅籍登記。此處的營業人包含公司、行號和小規模營業人皆應辦理,且不論每月銷售額是否達營業稅起徵點8萬元(銷售勞務為4萬元)皆應辦理稅籍登記。
二、未依規定申請稅籍登記
1. 依據營業稅法第45條(行為罰),未依規定申請稅籍登記者,除通知限期補正外,得處3,000~30,000元罰鍰。另外依據營業稅法第51條第1項第1款(漏稅罰),除追繳稅款外,按所漏稅額處5倍以下罰鍰,並得停止營業。同時違反上述兩項法條採擇一從重處罰。
2. 國稅局於第一次通知營業人補辦登記而營業人於期限內完成者,免予處罰。
三、常見6種行業免辦稅籍登記
專營某部分免稅貨物或勞務者得免辦稅籍登記,但若有需求仍可辦理,細項請參考營業稅法第8條第1項第2~5、8、12~15、17~20、31款,以下列出常見案例。
1. [第2款] 醫院、診所提供之醫療服務、藥品、病房及膳食。
2. [第5款] 學校、幼稚園及其他教育機構提供之文化勞務。(注意:補習班需要稅籍登記)
3. [第18款] 沿街叫賣的流動攤販銷售之貨物或勞務。(固定於騎樓營業或是路邊攤仍須依規定辦理稅籍登記。)
4. [第19款] 飼料及未經加工之生鮮農、林、漁、牧產物、副產物。
5. 個人利用自用住宅從事理髮、燙髮、美容等家庭手工藝,且不具招牌,也無雇用人員,及每月銷售額未達營業稅起徵點者,不用辦稅籍登記。
6. 利用自用住宅提供勞務為主,且不雇用家庭成員以外人員之家庭代工,不用辦稅籍登記,也不用繳納營業稅。
(從事早餐店、麵攤、點心、飲料店等,視為銷售貨物,故不適用第6點之案例,須辦理營業登記。)
參考資料:國稅局豐原分局-營業稅常見違章型態及新頒法令解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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